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,建立一支熟悉党的组织工作、业务素质高、责任心强的组织员队伍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组织员是专门从事党员发展、党员教育管理、协调和处理上下级党组织关系、指导师生党支部开展组织工作的党务工作者。
第二章 组织员的岗位设置和基本条件
第三条 学校院(系)党总支应设置1名组织员。
第四条